猛虎长驱直入,深入山林一百里,忽然停下脚步,前身下俯,警惕又焦躁的环视四周,嘴里发出充满威胁的低吼。
孟凡立刻感觉到,小路两侧的灌木丛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他眉心微微一皱,冷哼一声,朗声道:“各位鬼鬼祟祟,可是不敢现身相见吗?”
他话音刚落,道路两侧的灌树丛后涌出三四十号人。他们气势汹汹,手持刀叉剑戟,堵住孟凡的路。但眼见孟凡胯下猛虎威风凛凛,怒啸山林,皆畏缩着不敢轻易上前。
这群人的首领,是一个刀疤脸壮汉,他扛着黑漆漆的狼牙棒,与孟凡保持至少二十米距离,皱眉盯着孟凡。
显而易见,这些人,就是村民口中的山贼。
山贼以打家劫舍为生,个个是双手沾满鲜血的凶徒,遇到落单的旅者,不仅要谋财,还会害命。孟凡独自一人穿越山林,虽然穿着朴素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钱,但蚊子再小也是肉,何况财不露白,很多商贾会刻意穿着破旧,他们是断然不会放过的。
只不过,孟凡胯下猛虎威风凛凛,让他们十分忌惮,方才那刀疤脸就在犹豫,是不是真要干这一票。孟凡声音清朗的喝问,反倒是一枚重磅炸弹,把这群山贼炸了出来。
这是赶鸭子上架!
望着孟凡与猛虎,刀疤脸的唇角微微抽搐,很想说上一句:你这么做,是很不人道的。
在刀疤脸带领手下喽啰与孟凡对峙的时候,孟凡也观察着他们。
满身血腥,目光清澈,表情充满张力,并没有被鬼域主人控制。他们从灌木丛后窜出来,只是为了单纯的打劫而已。
“老大,搞不?”过了一会儿,一个核心喽啰在刀疤脸耳边问道。
这刀疤脸是个狠角色,当上山大王也没有多久,要在小的面前立威,何况他就是那只被赶上了架的鸭子,总不可能承认自己怕了猛虎,不敢动手。
于是他面色一狠,沉声道:“搞!”
山贼们顿时振奋起来,其中一个看起来还算机灵的小个子上前一步,吆喝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这儿过,留下买路财。”
山贼的老一套,千年来都没变过,由他嘴里说出来,倒也有几分气势。
孟凡向两侧一瞧,见周围古树枝繁叶茂,看起来至少有百年树龄,不由呵呵一笑,道:“你若说这树是你奶奶种的,我倒有几分相信。”
那小个子一愣,指着自己的鼻子问:“你是在骂我?”
“是啊。”孟凡点头。
小个子看了刀疤脸一眼,问:“老大,上不上?”
“废话!”刀疤脸怒道,“当然上了。”
“上!”
“干他!”
“上啊!”
山贼们纷纷叫嚣起来,可偏偏没人愿意当那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要知道,螃蟹是有鏊子的,眼前这丛林猛虎也不是善茬。能降服如此猛兽,这外表其貌不扬的旅客,不定凶狠到什么程度呢。
这帮山贼叫了一阵,不进反退,最终把那刀疤脸突显了出来。刀疤脸首领向后一看,发现小的们退得离自己至少有两三米,唇角一抽,当下就要发飙,可喉咙动了又动,偏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孟凡看出来了,这山大王也不好当,毕竟一群小弟看着,什么事都要冲到前面。
孟凡轻巧的从虎背跳下,轻轻拍了拍猛虎的头。这猛虎一路走来,吃了至少十只大鸟,此刻肚满肠肥。它灵智未启,但本能告诉它,跟着孟凡有肉吃,所以对孟凡规规矩矩。孟凡在它头上一拍,它立刻就匍匐下去,打了一个哈欠。
一众山贼见体长丈二的斑斓猛虎在这年轻旅客的面前,好像小猫一样听话乖巧,眼睛都直了。那刀疤脸忧心忡忡,冲上去怕被孟凡一刀咔嚓了,退缩又担心被小弟们看不起,进退两难,心脏狂跳不止。
孟凡将山贼众生相看在眼里,两手一摊,笑道:“我没什么钱。”
此言一出,刀疤脸顿时如释重负的长呼口气,骂道:“既然没什么钱,还木头桩子似的杵在这里做什么?赶快滚蛋,免得浪费老子时间。”
山贼们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附和着刀疤脸,纷纷叫嚷起来。
孟凡懒得跟他们计较,跨上虎背,在虎首上一拍,那猛虎霍然而起,一声震天裂地中气十足的长啸,猛然越过山贼们的头顶,向远处飞奔而去。
山贼们只觉猛虎好似泰山压顶一般,天地都变得昏暗了,不由缩紧了脖子,有几个年轻一些的,甚至被吓得尿了裤子。连那刀疤脸的面色都非常难看。
猛虎离开以后,一个山贼凑到刀疤脸耳边,道:“老大,这小子来头恐怕不小啊。”
刀疤脸抚了抚胸口,怒道:“什么来头不小,幸亏他跑得快,不然老子一狼牙棒下去,连人带虎全砸个稀巴烂。”
“老大威武!”
“牛逼了我的老大。”
“老大带我飞。”
山贼们纷纷叫喊起来,众星捧月一般聚集在刀疤脸身边,好像打了鸡血一样欢呼雀跃。
刀疤脸转身望向孟凡远去的方向,用力咽了一口唾沫。
与那群色厉内荏的山贼分开后,孟凡驱使猛虎,翻过山脊。向山下再行百里,积雪逐渐减少,举目远望,能看到一抹绿色,好像大地的浓妆一样,若隐若现。
再行二十里,积雪消融,春风拂面,嫩芽吐绿,好像春回大地,各处生机盎然。
山路到了尽头,前方宽广起来。
孟凡跳下虎背,放这丛林之王回归山林,自己则踏上了大路。
大路两侧溪水潺潺,不时有小鱼跃出水面,打一个挺儿,又落回溪水之中,泛起微微的涟漪。小型的湖泊随处可见,远处烟雨蒙蒙,真好似江南水乡一样,风景美不胜收。
一座城池,横卧在远方的烟雨之中,想必便是那广陵城了。
许许多多的小路,与大路交汇,连接着大路与湖泊边的小村庄。一些渔民和樵夫打扮的路人踏过小路,走上大路,与孟凡一样,一路赶赴广陵城。
随着与广陵城渐行渐近,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多,三三两两,交头接耳。有些人行色匆匆,与孟凡擦肩而过,他们的话,多多少少的落到了孟凡的耳朵之中。
“这回怡红楼和翠香阁争选花魁,据说候选者都是一水儿的美女,咱们可有眼福了。”
“咱也就是在外围凑凑热闹,能不能看到还未可知。据说这回据翠香阁捧出一个百年难得一见的绝世美女,对那花魁志在必得。很多有钱人为了一睹芳容,争相要到选花魁的现场。进场的票,最初不过五十文,现在连后排的票都炒到十两纹银了,前排的票更是一百两银子起。”
“我的天,一百两银子,够我全家吃十年了。”
“有钱人可不在乎这点小钱。据说马帮的尤大帮主、广陵城的几个员外都报了名,甚至山里的土匪头子乔天龙都要来凑这个热闹。几个人都放出话去,对那花魁的初夜志在必得呢。”
“这些可都是家财万贯的主,有好戏看了。”
“……”
从路人们的交谈中,孟凡了解到。那广陵水乡好似要迎来一个盛况空前的大场面。水乡女子多温婉,怡红楼和翠香阁又是广陵城最顶级的风花雪月场所,二者联办评选花魁,场面一定风光旖旎,美不胜收。
但孟凡的注意力,却并不在什么花魁身上。他破开鬼域之门封印,强行进入这鬼域之中,所谓只有两件事。
第一件事,找到刘若曦。
第二件事,揪出隐藏在鬼域之中的恶鬼真身。
他沿着大路,一路前行三十里,终于到了广陵城脚下。
抬起头,只见城门边竖着十几根杆子,每根的顶端都高高挑着一个几乎枯萎成干尸的女人。孟凡目光一扫,视线落在其中一个女人身上,从其面容依稀辨识出,她正是玉洁胡同中被吞噬了魂魄的女人之一。
那恶鬼好像享用美餐一样,将十几个女人的魂魄吞入腹中,又将她们的形象,幻化成城门前高悬的干尸。毫无疑问,它是在向自己示威。
好一个狂妄的恶鬼!
孟凡微微眯起眼睛,向城内走去。
广陵城是一座建立在水中的城市,大路两侧全是清澈的河流,杨柳依依,凉风习习,颇有江南水乡的风韵。精致的阁楼依水而建,有人撑着船在阁楼间穿梭,路上的行人也是不急不缓。城门口张贴了官方出示的文贴,内容便是怡红楼与翠香阁争选花魁一事。那官方竟然为两个风月场所卖力吆喝,绝对算得上奇闻了。
看来这花魁竞选,当之无愧算是广陵城的一件大事。
那些从大路赶来的路人,进了城以后,脚步丝毫不停,一直向市中心走去。
孟凡凝神观察一会儿,并未发现异样,想来那恶鬼控制鬼域生灵,也要耗费精力,经过试探,发现这些普通人并不能对自己构成威胁,便不再浪费气力了。
但同时,孟凡心中也非常清楚,自己这样的闯入者,在恶鬼的眼里,就是眼中钉肉中刺,那恶鬼迟早会对自己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