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像冀城县大夫说的那样,从冀城到白狼领地真的不算远,但也像县尉说的那样因为没路所以得绕。而且带路的曹尉史并不懂得连点之间直线最短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他必须从那个当初诱捕白眼儿的小村子出发才能准确地找到白狼领地,这就等于是绕了好几圈又回到原定一样,费时费力还费鞋。
当公子来率领军队来到那个小村子的时候,县大夫和县尉早已领着冀城官吏和百姓等着迎接。自从曹尉史走后冀城上下也没闲着,县大夫一声令下征调民夫修筑从冀城到那个小村子的路,然后再从小村子向祁山修路。
这路时必须修的,因为原本就没有路,等以后白狼领地变成牧马之地后,来来往往的没有路哪成。再说军队进祁山也需要路,别的不说光是那笨重的战车没有路是没法在山区通行的,更何况还有那么多沟沟壑壑,还有那么多河流呢,这就得搭桥了。
好在公子来领着部队来了,民夫加上士兵人也不少了,人多力量大筑路的速度明显加快。但是这个时代没有工程机械,也没有炸药只能靠人肩挑手提,什么高等级的公路就别想了就是土路。就是这种在现代人看来跟乡间土路似的路修起来也是很费劲的,劳动人民是吃苦耐劳的官吏们也算是尽心尽力的,在县大夫的组织下保证了充足的狼草供应,军民都吃得饱饱的,这样做民夫们也乐意,因为可以省下自家的粮食啊,而且还可以抵充以后的劳役,累就累点人最不缺的就是力气。
长期待在后宫里的公子来第一次接触到民间普通百姓,也是第一次和普通士兵一起行军修路,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似乎和他原来想的不一样。看着白发苍苍的老妇颤巍巍地端着水送到自己面前,有点洁癖的公子来,毫不犹豫的接过粗陶碗一口将那不算太干净的水喝干。
接连几天,公子来从最初的只带在战车上和帐篷里变成了脱了衣服赤着脚跟将士们百姓们一起修路。尽管他干活跟没干差不多,但是能振奋士气呀。这可是君上的儿子呀,平时连面都见不到现在就跟邻家小伙子似的跟大家一起干活,还有说有笑的一点贵公子的样子都没有,这样的孩子谁不喜欢。所以,百姓们也都渐渐放下戒心,主动的和公子来亲近起来。
将士们就更别说了,因为公子来现在学会了跟将士们通吃一锅饭,他还会主动代替白泽巡视军营,见了普通士兵也是有说有笑,这让将士们不由自主的喜欢上这位公子。在将士们的邀请下,不喜欢杀生的公子来第一次拿起弓箭和将士们一起狩猎,收获还不错,至少射死了好几只野兔、野鸡什么的,赢得了将士们的一片赞誉。兴奋的公子来把县大夫等冀城官吏还有小村子里的长者,以及民夫当中的头领都请到军营吃肉喝酒,来了个军民同乐。一向儒雅的公子来,如今敞胸露怀端着酒碗跟人喝酒的样子要是被赢开和申怡看到那绝对会是喜出望外的,因为这才是赢开心目中理想的继承人应有的样子。
道路逐渐延伸,小村庄逐渐消失在身后,眼前是莽莽群山滔滔大河,一人多高的灌木蒿草,密不透风的森林。每到夜里,军营周围都会彻夜响起豺狼虎豹的叫声,一开始的时候公子来真的睡不着,到现在已经习惯了,如果没有这些野兽的叫声他反而会睡得不踏实。
越靠近深山猛兽越多,民夫们夜晚时已经把帐篷搭到了军营里,这样比较安全,因为军营周围有栅栏还有木制的哨楼,晚上也会点起火把所以军营里面很安全。
现在公子来又添了一项爱好,那就是每晚都要爬上哨楼和值夜的士兵一起射那些头头靠近军营的野兽,一晚上下来能射死不少,所以第二天将士们和民夫们都能喝上肉汤,好的时候一人还能分到几块肉呢。
公子来似乎上了瘾一样乐此不疲,应该说他骨子里那种祖先传承下来的勇武彪悍之气被激发出来了,侍卫长蒙统看着变黑变壮似的也变得开朗许多的公子来心中也为他高兴。蒙家世代都是赢家的侍卫,实际上就是赢家的家臣,那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蒙统可不希望突然换个主人,那对孟氏家族是没有好处的。所以他尽心尽力把自己的本事一点点传授给公子来,没想到公子来的悟性很高几乎是一点就通一学就会,这让蒙统更加高兴也更加尽心的传授。
现在最幸福的就数百将白泽了,现在他每晚都不用起来查哨,公子来全给抢着干了。忙了一天的白泽可以舒舒服服的睡上一整夜,这对他而言简直是最好的享受。
夜晚已经来临,喧闹的军营内逐渐安静下来,鼾声伴着野兽的叫声一阵阵响起。噔噔噔,公子来拎着弯弓登上哨楼,值夜的军士正要施礼却被他抬手制止。
“可有发现?”
“呵呵公子,时辰还早,再等等,等会准有不怕死的来。”
“嗯,那好,我先小憩一下,你盯着。”
“遵令!”
今夜格外安静,往常早就应该响起的野兽叫声到如今却半点没有,那哨兵有些纳闷,揉了揉眼睛盯着四处看。微风拂过,哨楼上的火把发出啪啪的响声,让这黑夜更显得寂静诡异。
蒙义趴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上,把军营里的情况看的清清楚楚。他也看见了被他放走的那个曹尉史,这只不知打哪来的军队跟曹尉史他们不一样,别看人数只有百十人,但却是战车、步兵、骑兵一应俱全,而且也是装备精良战力不凡。蒙义用一个老兵的个眼光观察过,那些打猎的军兵们,发现他们身上都带着杀气,打猎式的手法残忍且有效,绝不会给受伤的的野兽任何反击的机会,由此可以判断出这些人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
当然,蒙义也在这帮老兵中发现了一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少年,这孩子显然身份尊贵,首先他穿的铠甲跟别人的不一样,是那种能护住前胸和后背又带着臂甲的铠甲,铠甲上的甲片缀钉的紧密精巧,而且铠甲边沿还描绘着色彩鲜艳线条流畅的花纹,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士兵能穿的。
再有就是打猎时那帮老兵总是围在这孩子身边,有意无意的形成了以一个防御圈,蒙义一看就知道这是在保护这孩子,仅此两点就可以断定这孩子身份不低,
还有一件事就是,这孩子用的雕翎箭的尾羽是红色的,那不是鸟类自然的颜色,是人工涂上去的,就是为了和其他人的箭有所区分,这也说明这孩子绝对是一位贵族公子,而不仅仅是高级将领的孩子。
这孩子开始打猎时的箭法实在是不值一提,蒙义都懒得去看他,到后来却越来越精准,居然能一箭将飞在空中的鸟雀射中。而且每到夜里这孩子都会跑到哨楼上射那些靠进军营的野兽,而且还真让他给射死不少。
那些野兽都是蒙义让苍狼族的狼们从别处赶来的,目的干扰这帮人的睡眠,让他们越来越疲劳。二是消耗他们的箭,免得给狼群造成巨大的杀伤。
蒙义知道人来了赶是赶不走的,就算是赶走这一波一定还会有下一波,而且一定是一波比一波厉害的。现在蒙义就是在想办法迟滞这帮人的前进速度,最好是让他们知难而退。这样也有时间将白狼族整个族群迁往深山。白狼族的迁徙不是只自己走,还要带上那些野牛野马和野鹿等大小不等的食草动物群,这是狼的粮食,没有了粮食就算躲过了人的杀戮也活不成。
但是那些食草动物群是不会乖乖跟着狼走的,所以要赶走它们需要大量的时间,现在狼大就在干这事。狼对人是天生带着一点恐惧的,所以狼爸果断的下命让蒙义对付这帮人。现在苍狼王已经和白狼王结盟,蒙义手下除了白狼侍卫之外全是苍狼王给他的精锐。
说实话蒙义现在觉得有点对不起白狼族,从他放走曹尉史开始,蒙义就知道人早晚会来白狼领地的,因为那块地方太好了。就算不在哪里牧马在那里盖一座大城也是毫无问题的。那里周围群山环绕不缺木材石头,盆地内地势平坦稍加整理就可以开始筑城。水源不缺,土地不缺,甚至连未来的牲畜都不缺,那不就是一块极其适合人类繁衍生息的福地吗。不知道就罢了,一旦知道之后任何人都是不会放弃的。
人要占据此地避免不了的要对周围的猛兽展开杀戮,对狼更是不会放过。狼爸和苍狼王本来是抱定死战到底的决心的,但是蒙义知道就算白狼和苍狼两族全拼光了,也阻止不了人类的脚步,还是另寻他处为好。
狼爸终于采纳了蒙义的建议,但是想要找到更好的或者差不多的领地需要时间啊,所以就算狼爸不下令,心怀愧疚的蒙义也会主动承担这个任务。
蒙义今晚打算换个玩法,因为他发现之前的疲劳战术什么的没起什么作用,而且还等于是每天给这帮人送肉吃,这和蒙义的想法是背道而驰的。所以蒙义有了个新的战术,那熊孩子不是喜欢射吗?那就让他射个够,最好是把全军营的人都叫起来射才好呢。
呜呜,蒙义冲树下发出短促的呜呜声,刹那间树周围的草丛中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黑暗之中一堆堆庞大的声影在缓缓的向军营移动。
蒙义:“熊孩子,这回我让你一次射个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