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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刺之帝国崛起

2017-11-30 09:00:002997

第41章 狼之战(上)

正午的阳光洒满大河之畔,阵阵清风吹拂着开满野花的河滩,成群的野羊、野鹿等食草动物分散在广袤的河滩上吃草喝水。居住在河边洞穴里的水獭、地鼠等小动物也纷纷爬出洞外享受着温暖的阳光。一只水獭突然站了起来四处张望,它猛地发出吱吱的叫声,附近的水獭们立即钻进洞里,黑乎乎的洞口处只留下一双惊慌的眼睛注视着洞外。

成群的野羊、野鹿突然停止进食,当它们抬起头来的时候就像被一根鞭子抽了一般向着白狼领地奔跑。但是没等跑出多远就突然调头往回跑。霎那之间前面掉头的食草动物和后面的撞到一起,大河之畔出现了一幅混乱的场景。

食草动物们左冲右突却发现已经无路可逃,因为从地平线上冒出了数不清的狼,有苍狼也有白狼。食草动物们从没见过规模如此大的狼群,竟将除了大河之外所有的逃生之路堵得严严实实。苍狼和白狼群都保持着沉默,以不急不缓的速度向前推进。

食草动物们步步后退已经退到了浅水里面,而此时白狼和苍狼在相距约有两三里的距离停住,各自调整阵形。食草动物们惊慌失措的看着这两大群狼,不明白它们为什么不开始捕杀,个别聪明的趟着水沿着河岸逃跑。

不管是白狼还是苍狼,对这些逃跑的食草动物视而不见,这让处于惊慌中的食草动物们大喜过望,纷纷趟着水各自逃命。

狼爸站在白狼群的正中央,左侧是狼大、蒙义,右侧是疤瘌脸、半只耳,独眼和二哈留在后方协助狼妈防备对方偷袭。自从那天苍狼王叼着苍大的尸体走了之后,狼爸立即展现了一个王者应有的果决。狼爸没有问狼大为什么苍大的尸体会出现在白狼领地内,因为狼爸知道问也于事无补,苍狼王离开之前把那条箭簇项链甩给狼爸就已经说明了一切,那就是宣战的意思。

在狼族之间因为领地或者其他各种各样的理由发生的战斗是司空见惯的,根本不需要解释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强者为尊胜者为王就是这个世界所有生物生存的通行法则。所以,狼爸选择应战!

苍狼王蹲踞在处于苍狼大军环卫之中的一个土包上,它远远的看着蹲踞一道土坡上的狼爸,眼中绿油油的光芒更加阴森。苍狼王心中的狠已经快要冲破胸腔喷薄而出了,这次来他没有采取以往小规模、多批次的袭扰侦查手段,而是摆出煌煌军阵,就这么直接的杀上门去。

苍狼王一直把狼爸当成一个和自己并驾齐驱的对手,也曾一度将狼爸引为知己。苍狼王觉得无论是体魄、智谋、实力,还是种族血缘的尊贵性,也只有狼爸才能和它匹敌。

一直以来,苍狼王和狼爸之间的关系还算融洽,双方一直都小心翼翼的维持着这种平衡的态势。苍狼族和白狼族的实力太接近了,势均力敌就是对双方真实实力的写照。不到万不得已苍狼王是绝对不愿和狼爸为敌的,但随着苍大的死这种平衡被打破了,苍狼王和狼爸之间的关系,两个族群之间的关系从友邻变成了仇敌。但苍狼王毅然选择了这种光明正大的方式,这是因为狼爸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同时也是一个强大而狡猾的对手。那些偷袭试探的小手段,在狼爸面前完全没有任何效果,既然这样那就堂堂正正的打一场,胜负输赢就让老天来决定吧。

狼爸的想法和苍狼王的如出一辙,但是狼爸有一点和苍狼王不同,那就是狼爸对战胜苍狼王充满了信心,这个信心源自于它的第七个儿子,白狼族最勇猛善战、最足智多谋的亲王蒙义。

就在昨晚,在狼爸制止了蒙义打算带着一支精锐直捣苍狼族老巢的行动,蒙义也明白了狼爸希望堂堂正正的打败苍狼王的用意。尽管苍大的死跟白狼族没有任何关系,这场战争完全是苍狼王挑起的,但是由于狼爸也对苍狼王非常尊重,所以必须堂堂正正的打败苍狼王。蒙义甚至想到,在战斗结束后,如果苍狼王不死的话,狼爸一定会大度的饶恕它。为了战胜苍狼王,蒙义和他手下的以及狼大手下的侍卫们忙了大半个晚上,终于弄出了一种秘密武器,如今这些秘密武器就插在狼爸的前方。

这是一百多根一人高手臂粗的木棍,顶部绑着塞了干草的兽皮囊,形状好像放大了若干倍的火柴。兽皮囊显然是被一种黑色粘稠的液体浸泡过,直到现在有的兽皮囊上还在往下滴着黑色的液滴,这种黑色液体散发着刺鼻的味道,直接让鼻子异常娇嫩的狼们远远地躲开那些木棍。

左挎弯弓,右背箭囊,腰插狼刺的蒙义站在狼大身边,一边仔细观察着对面的苍狼大军,一边从怀里掏出肉干塞进身后那头大公狼的嘴里。狼在狩猎和战斗之前都是空腹的,因为那样不会妨碍敏捷性,也更加凶狠。而那头大公狼因为要驮着蒙义,所以要吃个半饱,而且必须是在作战前的约莫半小时进食最佳。这就和人类古代骑兵在上战场之前提前给战马吃最好的饲料喝淡盐水是一个道理,当然绝对不能喂的太饱。

狼大的嘴里也嚼着一块肉干,它只是嚼却不往下咽。狼大已经完全继承了狼爸的风范,尽管它是第一次面对如此大规模的战争场面,但狼大至少在表面看起来是相当的从容。

说实话,第一次上战场的没有不紧张的,狼大也一样,毕竟这是战争而不是狩猎。

战争和狩猎的共同之处是,战争中交战双方必须有一方战败或战死,而狩猎中必须有一方被吃掉。不同之处在于,狩猎针对的是那些天生软弱胆小的食草动物,而战争的中对手可能比自己弱,可能和自己势均力敌,也可能比自己要强。战争和狩猎最主要的不同点就是,狩猎的结局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而战争则不是,战争的胜负往往就在毫厘之间。

蒙义再次紧了紧兽皮腰带、护腕、护膝和护腿,这今天忙里偷闲他用野牛皮制作了一件丑陋到令制甲匠人看了会自杀的皮甲。好看不好看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挡住狼爪就行。俗话说好汉难敌四手,恶虎还怕群狼,在狼群中近身搏斗没点防护真的不行。不得不承认,狼比人灵活,比人抗揍,也比人疯狂。不是一击毙命的话,狼会一直跟你拼命临死都要咬你一口,不增强防护还行。

像是单骑冲阵,万夫不当蒙义是想都不敢想。他不是超人,像三国里面张飞喝断当阳桥,赵云七进七出那种勇猛蒙义是做不到的。那种猛将都是在小说演义中才能见到,在真正的战场上没一个人敢单挑成千上万的大军,除非是陷入死地毫无生还希望之后,才爆发出来超出一般的勇气和战力,但那也改变不了最终的结局。所以书上说的那些单枪匹马在万马军中如履平地,杀敌如砍瓜切菜,取上将首级如同探囊取物一般的话,看看笑笑爽爽就行了,可千万别当真,当真的话下场就是变成一滩烂泥。

蒙义拍掉了手上的肉沫,又替狼大整理了一下它脖子上的箭簇项链,现在那项链上的箭簇变成了两枚,不用说其中一枚是苍大的。狼大用头碰了碰蒙义的脸哥俩同时点了一下头。

蒙义看着眼前那一排“大火柴”,那是他准备用来冲阵用的,战术早就想好了,在这种势均力敌的战斗中,想要以最小代价取得胜利就必须冲破眼前众多苍狼的阻截,直捣指挥中枢生擒或者杀死苍狼王,那样的话苍狼就会不战自溃。都已经撕破脸皮了,也用不着客气,现在能赢是最重要的。

冲阵的肯定是蒙义和狼大哥俩,为了最大限度减轻压力削弱苍狼的战力,用火攻不失为一个妙策。

嗷呜呜呜~~~~~

苍狼王发出了号令,蒙义跃到大公狼的背上,同时抽出一把狼刺将刺刃横放在燧石上并靠近了一根“大火柴”。但蒙义的手随即放下,因为他看到从苍狼族的大队前排缓缓走出三十只大苍狼。这三十只苍狼排成一条横线,向着白狼大军逼近。

“这是要先来一场热身啊。”

嗷呜呜呜~~~~

狼爸的嚎声响起,蒙义看看狼大,哥俩一点头同时冲了出去。在哥俩左右两侧,狼三狼四和狼侍卫们跟哥俩排成一个横排面猛冲向苍狼,三十对三十,这一战是前奏,必须打赢而且还要赢得精彩赢得漂亮。

唰,蒙义紧握两把狼刺手臂平端冲着前方,大公狼发足狂奔,狼大、狼三、狼四和狼侍卫们齐头并进直奔苍狼杀去,那三十头苍狼也瞬间加速向着狼大和蒙义他们对冲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