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几人碎碎念个不停的时候,低下竞争赛终于要拉开了帷幕,然而李家派出的人委实超出了他的意外,竟然是他的老熟人,江城理工武道社的社长李元义,李元义已经进入凝神境,更何况过了这么久的时间,他的实力恐怕又增长了许多,绝对是不容小觑的存在。
不过陈家这边派出的易城更有兴趣,(这个陈家与陈建安是陈家没有半点儿关系)陈家这边派出的也是凝神境的高手,名为陈宝国,想来李元义这边是踢到铁板了,两块铁板的面对面,实在让人热血沸腾。
虽说只是地下比赛,比赛场地却是极为正规,赛场面积是标准的十五乘十五的面积,整个比武台是纯大理石的,为了比赛的观赏性,整个比赛场地是黑色的大理石堆砌而成的。
两人方才刚刚上场,整个场子便已经热起来了,可见两个家族之间的恩怨在江城传的有多广,也正是因为如此,由此可见,接下来的比赛将会有多激烈。
整个场地已经开始弥漫起血腥味,这些躲在暗处的野兽们,正兴奋的搓着手,等待着好戏来临。
看着这两边旗鼓相当,两人气势上可谓一样。
在观众席上陈建安是最兴奋的一个,他可是记得当初李元义在武道社是怎么羞辱他和易城,他可是一个最记仇的人,如今能够看李元义出丑,他简直再满意不过,一个劲的凑到易城身边:“你说他们谁会赢?”
易城看了一眼左右,周围的人都被这热血的氛围所影响,没人注意他们,确定没人注意到他们,轻声说了一句:“该是李元义,他在气势上更强一些。”
陈建安倒是没有觉得有什么意外的,只是即便带着面具依旧能够感觉的到,他对这答案的不满,只不屑的撇撇嘴:“也是,李元义这么猖狂的一个人,两人虽然看上去旗鼓相当,但李元义的实战是陈家小子没有的,赢的可能性极大,不过我还是希望他能输,输了以后还有什么资格装大尾巴狼。”
易城瞪了他一眼,低声道:“祸从口出!”
陈建安这才悻悻的闭嘴。
幸好他们的位置靠后,并且在边缘,没什么人注意到他们,这位置也是陈建安和欧阳子悠两个精挑细选出来的,这位置正好可以看见整个舞台,视野宽阔,却十分隐蔽,一般不容易被人给注意到,为了这样一个位置,陈建安和欧阳子悠也是煞费苦心。
其实易城对位置并没有什么要求,只要能看见就行了,至于距离远近他并不在意,视力好的惊人,不过这也是陈建安和欧阳子悠的好意,他自然不会点破。
等全场安静下来之后,眼看比赛就要开始,陈建安终究还是没有忍住,他实在不想李元义那个人渣胜,轻轻拍了拍易城的肩膀,笑了笑,说道:“我们打赌怎么样?”
“赌什么?”
“就赌他们两个谁赢。”
“刚刚我不是说,李元义会胜……”
“那我就赌他会败!”
易城大概也是知道陈建安心底不喜李元义,既然是他率先提出要赌,他也不好坏了陈建安的性子,总归是一家人,最多日后,他再补回来就是了。
“那你想怎么赌?赌什么?”
陈建安眼睛上下扫视将易城扫视个遍,瞄准了他手上的腕表,,这块表他有些印象,是欧阳子悠送给易城的,价值可是不菲,笑着说道:“你要是输了,就把你手上的腕表给我怎么样?”
易城一双眼睛瞪得老大,便是一旁的欧阳子悠也对他翻了一嘎白眼,易城只得苦兮兮的说道:“手表倒是可以给你,不过吗要是输了,就把你的那对青花瓷的花瓶给我怎么样?”
陈建安的心猛的抽痛了一下,果然大哥出手也是一个心狠的,自己的那对青花瓷瓶可是刚刚得到的宝贝,不过看了一眼比武台上的李元义,咬咬牙:“赌!”
易城挑眉:“真的要赌?”
“赌。”陈建安当机立断,“无论如何都赌,反正那家伙不能赢!”
易城浅笑着:“那可随你了。”
一直站在一旁的欧阳子悠将幼稚的两人全部看在眼里,忍不住扶额,易城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实在为陈建安担心,果然亲兄弟就是用来坑的。
比赛一开始,双方都在等着对方率先出手,现在对于他们两个俩说,谁先出手则代表着被动!
李元义的武技是歌咏,这一点在之前,所有人便都已经知晓了,歌咏在修真中少见的修炼方式,歌咏类的武技在群斗中更具有优势,因此现在若是率先动手反而将处于不利的状态,比起进攻,歌咏更适合用来做防守,歌咏是利用声音的修炼方式,因此对于场地的要求极为苛刻,不过现在的情况却是最适合歌咏类武技的时刻,整个竞技场是封闭的,声音的威力将会呈几何倍的放大。
陈家的那个小子,武技究竟是何还不得而知,只能等着,不过若是猜测没错,陈家小子的武技既有可能是和易城江阴莲花八卦掌相近的崆峒拳。
这崆峒拳虽不是李元义的克星,可若是真的动起真格来,无论是攻击性,还是范围都是李元义歌咏的数倍。
如此想来,李元义的胜算倒也不是百分之百。
竞技台上两个对峙的青年汇聚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每个人的眼中都已经染上了一层血色,这可真的是一场难得的比赛,所有人都会想知道李家和陈家这么多年来究竟是谁将会在下一届打败对方?
若说其中最兴奋的必然是陈建安了,眉头紧皱的,看着比武台上的两人脸色略微有些紧张,他自然是非常想要,李元义惨败,不过看着两人的气势倒是相差不大,究竟胜负如何实在难以想象。
不过就他手上掌握的资料来看,两人之间武技的差距可不是一分半点儿,一个是歌咏类,一个是崆峒拳,一刚一柔,只是不知是以柔克刚还是以刚克柔?